第三十八章 他很符合你的审美
这一章很安静,适合慢慢读。
  那肉串的味道倒是很不错,肉也很嫩,肥肉的边边有点焦,带来不一样的口感层次。
  “打算什么时候调走呢?”她问温仲翊。
  “这得看天时地利,看哪个地方有空缺,我肯定不能长时间留在这里,对我的履历来说不好看,最好能回香港。”
  安颐点头,一点也不意外。
  他这样画像的人一定会追求事业的极致成功和个人成就的巅峰,就像曾经的她,所以看见温仲翊,她仿佛看见了自己,心里会有种说不清的烦躁。
  温仲翊手里拿着一串烤羊排在盘子里敲了敲,把多余的调料敲掉,跟安颐说:
  “既然咱们两个有缘坐在这么个小镇的街上吃饭,我跟你说几句心里话。安颐,我能感觉到你的状态不太好,我的建议是,跟着你的心走,要么彻底投降要么起来战斗,最怕就是投降又不甘心战斗又斗不动,千万别别扭,活着就好。”
  “好,”
  安颐垂着眼皮看着面前盛着食物的不锈钢托盘,盘底落了一层肉串上滴下来的油,红色的辣椒面和黄色的孜然粉粘在上面。
  温仲翊点到为止,转移了话题,“这种深夜的放纵太有罪恶感了,回去以后我要去健身房泡一个小时,做我们这行的,形象管理不好是大忌。”
  他咬了一口羊排,牙齿叼着肉,把这肉从排骨上撕下来,嚼得津津有味,嘴角一圈油汪汪。
  他看起来一点不像优雅的酒店人,白川把所有的人伪装都撕掉了,在这里甭管你是谁,大家都过着接地气的生活。
  角落里周凯那桌吃完了,大家起身鱼贯走出来,高矮胖瘦一群人,他们跟安颐打招呼,“走了啊”。
  安颐仰着头跟他们告别,她的目光跟赞云的碰上,他垂着眼皮看她。
  棚子顶上的铁架上缠着电线,拴着一个电灯泡,像丝瓜藤上结着一个瓜,灯泡不是很明亮的光线照在他的头顶上,他的脸看起来比别人亮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