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2章 庭审

这一章很安静,适合慢慢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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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原告,你这是什么意思,”审判长问道,“陈光明是明州县政府党组成员,他是可以代表明州县政府的。”

  “审判长,我並不是无事生非,”妲姬挺胸昂头,一脸得意扬扬,“根据最新的消息,明州县政府,已经免去了陈光明县政府党组成员、开发区主任的职务,他现在的身份,仅仅是明州县团委的一个副书记!”

  “陈光明,你哪儿凉快去哪儿呆著吧,你一个团委副书记,无权代表县政府!你最多也就带著年轻人们捡捡垃圾,给小学生系系红领巾,呵呵呵......”

  妲姬嘎嘎嘲笑起来。

  直播间里顿时炸开了锅。

  “我考,陈光明被免职了?”

  “县政府党组成员,虽然不是副处级,但也算一个向上爬的台阶,现在被免了,嘖嘖,不乐观呀......”

  “要我是陈光明,既然把老子免了,才不管这破事呢,回家睡大觉去......”

  有人在直播间发问,“妲姬说的有道理吗?”

  播主回答:“妲姬说的有道理,《行政诉讼法》规定:被起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;如果不能出庭,应委託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。而团委副书记,並不属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......”

  吃瓜群眾们纷纷问道,“为什么?”

  “团委书记的身份定位很特殊,县团委是县政府下属群团组织,不是县政府行政职能部门。因此,团委书记不是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,所以不能以代表县政府出庭。”

  吃瓜群眾们一片嘖嘖之声。

  妲姬猖狂地道,“一个被免职的人,是无权代表明州县,来和我打官司的!”

  “所以,陈光明,请你从这里滚出去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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