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《给儿子》
这一章很安静,适合慢慢读。
  【你总会长大的,儿子,长到高过你的父亲。你总会进入大学,把童年撇得远远的。你会和时髦青年一样,热衷於旅游。等到暑假,你的第一个暑假,儿子,你就去买票。你对同学说你去探亲,不开给半票证明也去。”】
  这是《给儿子》的开头,看上去跟寻常小说的敘事方式不太一样,因为它是用书信体的形式来敘事的。
  不知道这种方式是贯穿全文,还是仅仅只放在开头……
  如果是前者的话,那这种敘事模式还挺有创新性的,也许自己可以学一学。
  上面这些想法在佘华脑子里一闪而过,很快他便聚精会神,继续往下看。
  【火车四百三十公里,轮船四百八十八公里。去时坐火车,再慢的火车也比轮船快得多。一直坐到芜湖。你別贪玩,芜湖没什么可玩的。你只须背著包爬上江堤,看看长江。】
  ……
  【儿子,你得找比你大许多的人,找和你父亲差不多年纪的人,他们才记得。你就在乾草上坐下,和他们一起抽菸。把照片拿出来给他们辨认,虽然有点模糊,他们会认出我,认出你郭叔叔,认出那间草屋。他们会和你聊天。你別听呆了,把菸头扔在草上。】
  ……
  【下田去吧,儿子。让太阳也把你烤透。你弯下腰,从清晨弯到天黑,你恨不得把腰扔了。你的肩膀不是生来只能背背书包的。你挑起担子,肩上的肌肉会在扁担下鼓起。也许会掉层皮,那不算什么。换肩会在颈后换出个包来。
  你会找到挑担时的节奏的,像书上说的,一个接一个的跌倒动作。你去拔秧,插秧,锄草,脱粒。你会知道自己並非什么都行。农民不是好当的。】
  ……
  《给儿子》的篇幅要比《“威尼斯”牙齿店》多出两千多字,因此当佘淮已经看完对方的作品时,佘华还在那聚精会神地阅读著。
  此时此刻,他满脑子想的都是,这篇文章真的是自己表弟在三天时间里写出来的吗?
  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