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 鲜花
这一章很安静,适合慢慢读。
  周日。
  林陌原本定了六点的闹钟。这个点儿是跑早班的黄金期,尤其是周日,不少通宵的年轻人会点热乎的白粥或灌汤包。他在睡梦中已经闻到了配送箱里的油烟味,手指甚至习惯性地在枕头边摩挲。
  手机没摸著。
  他睁开眼,看见梨梨正贴著床沿站著。这小丫头把两只手背在身后,下巴微微扬起,嘴角憋著笑。
  “叔,今天你是我的。手机我藏在米桶里了,闹钟也掐了。”
  林陌盯著天花板上的霉斑,第一反应不是休息的喜悦,而是计算器在脑子里飞速转动。周日全天,要是肯卖力气,加上各种跑腿补贴和单价上涨,至少能跑出两百大几。
  够梨梨吃好几顿加营养的午餐了。
  他想翻身起来把手机抢回来,可转头看见桌子上摆得整整齐齐的碗筷。油条是从楼下王奶奶家现买的,还冒著热气,那两个荷包蛋煎得边角焦黄,像两个缩小的太阳。
  林陌嘆了口气,坐起来,手指插进乱糟糟的发缝里。他觉得心口一阵空落落的。
  外卖骑手这种职业,一旦停下来,就会產生一种强烈的负罪感,总觉得那些从指缝里漏掉的单子,都是在割他的肉。
  吃饱喝足。
  林陌在柜底翻扯了半天。那是件黑色的机车皮夹克,牛皮硬得发皱,腋下处还有点开线。
  这夹克是大学那会儿,他为了去音乐社凑排场,勒紧裤腰带吃了一个月馒头才买下来的。
  那时候的他,觉得自己只要抱起吉他,全世界的聚光灯都得跟著他转。
  他把夹克套在身上。尺寸已经有点不合身了,拉链往上拽的时候卡在肚皮那里,还得收著气才能拉上去。